一、交易标的内容 本次租赁标的位于惠阳区新材料产业园区内2.6km蒸汽管道,目前为闲置。本项目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其他合法组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项目交易条件及要求 (一)本次租赁标的需缴纳交易保证金为0.8万元,交易底价为4.(略)元/吨。 (二)项目成交后,竞得人须提交报名材料供委托方审核。竞得人在交易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未联系委托方进行竞得人资格审查的;或竞得人不具备竞租资格的,委托方有权取消竞得资格并罚没其交易保证金。 (三)竞得人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委托方签订《蒸汽管网租赁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略)元后,持《蒸汽管网租赁合同》原件前往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办理退还交易保证金手续。逾期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委托方有权重新委托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挂网公开招租并没收竞得人交易保证金。 (四)租赁期限及租金自双方签订合同约定之日起计,共(略)年。租金计算方式及标准:(略) (五)标的物以现状出租,租赁标的实际长度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长度有出入,以实际长度为准。 (七)在经营过程中,竞得人如需调整、加装租赁标的支管道,先向委托方申报调整方案,经委托方同意后按期施工。 (八)租赁期间,竞得人不得擅自将本合同标的转租给第三方使用。竞得人未经委托方同意转租的,视为竞得人违约,竞得人应当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九)意向竞价方报名参与公开招租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意向竞价方已完成对租赁标的现状、租赁合同范本内容及相关交易风险的充分了解和知悉,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十)其他约定事项详见合同范本。 四、竞价方注意事项 (一)竞价成交后,请成交候选人先等待3日,此3日为成交候选人公示期(以网上成交次日起计)。若公示期内无质疑或投诉,竞得人应在交易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联系委托方进行竞得人资格审查。 (二)请各竞价方登录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竞价电子交易系统,自行在网上报名、缴纳保证金、报价、竞价。本次交易全程适用《惠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略)〕(略)号)。 (三)项目竞价成交后,竞得人不按《惠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或挂牌公告规定的期限及本租赁条件及说明的要求,办理成交手续和签订交易合同的,均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其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联系方式 如需查看标的,请联系委托方联系人:(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