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四川省小院河雁江区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项目名称) / 标段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四川省小院河雁江区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资阳市雁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资雁发改审批〔(略)〕(略)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资阳市雁江区河湖保护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略)% ,招标人为 资阳市雁江区河湖保护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资阳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资阳市雁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资雁发改审批〔(略)〕(略)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会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2 资质要求:(略)
3.3 业绩要求:(略)
3.4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略)年(略)月(略)日 开始登陆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http:(略)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http:(略)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四川建设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略)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地 址:
8、招标人承诺
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 异议受理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邮 编: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
(略). 监督部门
投资主管部门:(略)
行业主管部门:(略)
(略)年(略)月(略)日
相关资料下载:
- 四川省小院河雁江区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的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