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老旧小区共用用水设施改造工程(荔湾北中山八路以南珠江西航道以北片区)EPC施工图编制及施工项目[项目编号:(略)
|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 1 | 济南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2 | (主)金中天水利建设有限公司,(成)江苏龙腾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
| 3 | (主)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成)中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通过 | |
| 4 | (主)苏州市政园林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成)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 通过 | |
| 5 | (主)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成)广州市市政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6 | 杭州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7 | (主)天津市管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成)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8 | (主)西安市政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潍坊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9 | (主)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首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通过 | |
注:(略)
公示时间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 至 (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止。
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项目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持招标人的异议答复和投诉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略)
- 联系人:(略)
- 联系电话:(略)
- 联系地址:(略)
- 联系电话:(略)
- 联系地址:(略)
附件:
资格业绩-杭州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pdf资格业绩-济南城建集团有限公司.pdf资格业绩-金中天水利建设有限公司.pdf资格业绩-苏州市政园林工程集团有限公司.pdf资格业绩-天津市管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pdf资格业绩-西安市政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pdf资格业绩-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pdf资格业绩-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pdf资格业绩-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pdf投标人资格能力条件一览表.pdf资格后审结果公示.pdf1.资格审查情况报告-无专家姓名.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