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略)
服务范围:(略)
2、完成其它采购人要求的文明劝导、秩序维护等方面工作,做好协调、有请必到、有求必应、相互配合、齐抓共管、无上级通报、投诉。
3、工作时间:(略)
服务要求:(略)
(1)人员要求:(略)
(2)服务人员需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政审合格。
(3)服务人员需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品行良好,无色盲、无纹身、无口吃、无传染病,无残疾,无明显纹身或标记。
(4)服务人员必须受过相关安全护卫知识与技能培训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体态良好,定期参加安全保卫知识与技能的岗位培训,掌握基本安全技能,能恰当地处理和应对工作,能正确使用各类消防、物防、技防器械和设备,及各类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上岗时佩戴统一标志,穿戴统一制服,仪容仪表规范整齐,坐值时坐姿挺直,站岗时不倚不靠,配备对讲装置。(相关服装、胸卡、巡检设备、安保器械等装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单位不提供。)
2、巡检车辆:(略)
3、岗位职责:
(1)需熟悉岗位职责和执行任务周围的环境。
(2)遵守安全手册。
(3)配合做好值班工作,实时留意辖区稳控现场的安全,正确记录值班日志。
4、工作纪律:
(1)服务人员上岗期间着统一的制服,做到着装整齐。
(2)实行岗前培训,统一上岗,做到文明管理,礼貌待人。
(3)服务人员工作期间不得吸烟、喝酒、吃东西、睡觉、玩手机、扎堆聊天、赌博、盗窃、下棋及干私活或者酗酒滋事等;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出现将手插入口袋、背手、挽臂揽腰巡逻等影响形象的行为;准时到岗,不得无故脱岗。
(4)严禁服务人员泄露甲方工作秘密、工作计划、工作情况。
(5)服务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做好突发特殊情况外围警戒、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等。
(6)因工作需要配备的摄录仪等设备需由中标单位自行采购,并确保设备设施的保养和使用符合规范。
服务时间:(略)
服务标准:(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