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财政局市直单位会计集中管理改革(第一批)财务清查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昌都市财政局市直单位会计集中管理改革(第一批)财务清查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具体详见服务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2 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略)〕9号)、《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扩大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的通知》(市监认证函〔(略)〕(略)号)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事务所执业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 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注册账号并完善资料,按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要求办理CA锁,以便完成获取采购文件、投标等相关操作。各项操作规范以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要求为准。(各潜在供应商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交易网站、交易平台、采购系统、CA证书、保证金缴纳等任何问题,请根据以下方式进行咨询“打开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服务中心→联系我们”。)7.2 公告发布媒体:(略)http:(略))和《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xizang.gov.cn)。7.3 本项目各项公告在以上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等相关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7.4 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应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开标时我公司发起解密后,各供应商应在(略)分钟内完成解密,超过时间仍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各供应商应随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评标委员会对响应文件提出疑问时进行解答。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