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建设路(和寨路-东城大道)、银河路(汶水路-五一大道)等6条道路排水防涝改造工程项目-第二标段结果公告
河南诚和顺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杞县城市管理局(杞县城市综合执法局)的委托,就杞县建设路(和寨路-东城大道)、银河路(汶水路-五一大道)等6条道路排水防涝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于(略)年(略)月(略)日在杞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依法进行开标和评标活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定标委员会按照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于(略)年9月 5 日在杞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定标室通过核查随机法进行定标。现将本次中标结果公示如下:(略)
一、招标项目说明
1.1、项目名称:(略)
1.2、项目编号:(略)
1.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略)
1.4、总投资额度:(略)
1.5、 建设规模:(略)
1.6、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略)
监理标段:(略)
1.7、标段划分:(略)
第2标段:(略)
1.8、质量要求:(略)
1.9、工期:(略)
监理标段:(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施工标段资格要求:(略)
2.1.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1.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的书面声明。
2.1.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略)年1月以来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2.1.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经理不得存在其他在施在建项目(拟投入本工程的施工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项目任职,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若项目经理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不予认可);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以上证书须提供原件扫描件)。
2.1.5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员工,在本单位参加社会保险,须提供近(略)年1月以来连续三个月按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查询清单为准需社保部门盖章,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算起),如有不在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2.2财务要求:(略)
2.3信誉要求:
(1)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略)
(2)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与该项目投标需提供网上查询截图(查询对象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和转包。
三、开标时间:(略)
定标时间:(略)
定标地点:(略)
定标方法:(略)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略)。
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略)
核查结果如下:
第二标段
通过核查的单位:(略)
不通过核查单位及原因:(略)
五、中标人信息如下
第二标段
中标单位全称:(略)
投标总价:(略)
质量:(略)
工期:(略)
项目经理姓名:(略)
证书名称:(略)
证书编号:(略)
六、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同时发布,公示期三天。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汴公管办((略))(略)号文规定,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结果公告期内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线上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异议人对答复仍有异议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异议人可在结果公告之日起(略)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线上提出投诉。(本网站重要文件栏中有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文本格式及要求)。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3.监督单位名称:(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