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榕江县人民政府批准,榕江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一码):(略) | 宗地总面积:(略) | 宗地坐落:(略) | 出让年限:(略) |
| 容积率:(略) | 建筑密度(%):(略) | 绿化率(%):(略) | 建筑限高(米):(略) |
| 主要用途: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旅馆用地 | (略).(略)平方米 | 四级 |
| 区位:(略) |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 估价报告备案号:(略) | 保证金:(略) |
| 起始价:(略) | 加价幅度:(略) | 挂牌时间:(略) |
| 现状土地条件: |
| 备注:(略)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方式为:(略)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略)年(略)月(略)日 至 (略)年(略)月(略)日 到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 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到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略)号地块:(略)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竞买人请携带CA锁提前半小时到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土地揭牌活动。2、本次挂牌地块为无底价挂牌出让。3、本次挂牌宗地申请人属于联合竞买的,报名阶段须签订联合竞买协议。4、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新成立的公司应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略)日内完成注册登记手续。我局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5、宗地涉及办理林地使用手续的,由竞得人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办理并自行支付相关费用。6、其它未尽事宜及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7、本次挂牌公告规定的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8、本次挂牌出让地块报名必须报价,且后一报价必须高于前一报价,报价后才能参加现场竞买。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开户单位:(略)
开户银行:(略)
银行帐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