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惠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销商于(略)年9月(略)日进行开标、评标,并于(略)年9月(略)日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质疑,经招标人确定,现将该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略)
2.招标编号:(略)
3.项目概况:
(1)本次拟申报发行的债券品种为交易所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略)亿元,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
(2)拟招标2家证券公司担任本次发债项目的主承销商,由其承担发债相关的前、中、后期服务。其中1家为主牵头承销商,另外1家为联席主承销商。
4.招标范围:(略)
(1)制定本次债券发行的工作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适时调整工作计划;
(2)协调各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开展相关工作;
(3)制作本次发债的申报材料,如募集说明书等;
(4)向交易所报送公司债券注册及发行材料;
(5)跟进审批制度,推进注册发行流程;
(6)根据公司用款需求和市场行情,选择最佳发行窗口,将发行成本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7)在本次发债获得拟挂牌转让交易场所的无异议函后,按余额包销方式承销债券;
(8)负责完成本次公司债券的挂牌转让登记以及存续期内信息披露等受托管理等;
(9)法律法规规定的作为主承销商应履行的其他职责。
5.服务期:(略)
6.质量标准:
(1)发债申报材料需满足交易所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要求且取得交易所无异议函;
(2)积极对接投资人,按照发行目标进行资金募集;
(3)将发行成本控制合理范围内;
(4)存续期内,做好债券的受托管理及协助发行人完成本息兑付。
二、中标结果
1.主牵头承销商:(略)
中标价(年化承销费率):(略)
服务期:(略)
质量标准:(略)
(2)积极对接投资人,按照发行目标进行资金募集;
(3)将发行成本控制合理范围内;
(4)存续期内,做好债券的受托管理及协助发行人完成本息兑付。
2.联席主承销商:(略)
中标价(年化承销费率):(略)
服务期:(略)
质量标准:(略)
(2)积极对接投资人,按照发行目标进行资金募集;
(3)将发行成本控制合理范围内;
(4)存续期内,做好债券的受托管理及协助发行人完成本息兑付。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四、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电子邮箱:(略)
监督人:(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略)
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