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中标信息
1.供应商名称:(略)
2.供应商地址:(略)
3.成交金额:(略)
4.综合得分:(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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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略)
服务范围:(略)
服务要求:(略)
服务时间:(略)
服务标准:(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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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告期限:(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质疑提起的方式和要求:
各投标供应商如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递交。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发送至邮箱anhuihuazhong@(略).com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
异议必须是投标供应商提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被授权人,否则不予受理。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