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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南道巷人行道提升改造工程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09-17 陕西-宝鸡-陇县
所在地区: 陕西-宝鸡-陇县 发布日期: 202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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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示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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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南道巷人行道提升改造工程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来源:(略) 】【我要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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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略)

公示结束时间:(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略)]陇县南道巷人行道提升改造工程一标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略)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略)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略)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建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略)

中标候选人(陕西正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略)

中标候选人(陕西宇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略)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陕西建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略)

中标候选人(陕西正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略)

中标候选人(陕西宇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略)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建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略)

中标候选人(陕西正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略)

中标候选人(陕西宇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略)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

3.3.相关证明材料。

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 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 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单位公章,附 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略)

三、其他

中标候选人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陇县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中心。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