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税务局稽查局于(略)年(略)月(略)日按照《河南省税务系统简易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的采购方式就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税务局稽查局职工体检服务项目进行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采购内容:(略)
四、成交供应商名称:(略)
五、成交供应商地址:(略)
六、成交金额:(略)
七、合同履行期限:(略)
八、评审小组成员:(略)
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共计(略)元,由成交人支付。
十、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税务局官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1、评审地点:(略)
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为(略).(略)分。
3、公告日:(略)
4、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二、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及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和电话:(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