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2投标人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项目人员要求: 2.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财务要求:(略) 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被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最近三年内企业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在项目所在地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投标人自行承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②投标人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合格的截图,截图需包含查询日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若查询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③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