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四川港投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略)年度主体信用评级机构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1.1四川港投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港口公司”)其前身为四川港投川南港务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于(略)年5月成立,作为四川省港投集团的核心子公司,是省港投集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整合四川港口资源,建设长江上游航运中心重要部署,组建而成的国有资产运营兼投资性公司。注册地为四川省泸州市,注册资本4亿元,总资产近(略)亿元。业务涵盖港口航道建设运营、现代综合交通物流贸易投资运营以及临港沿江现代产业投资运营等三大板块。现四川港口公司拟进行主体信用评级,拟通过比选方式选聘信用评级机构开展评级工作。
1.2 本项目的比选人:(略)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概况:(略)
2.2 比选项目名称:(略)
2.3 比选范围:(略)
2.4标段划分:(略)
2.5 服务周期:(略)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根据《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国资委及出资企业中介机构选聘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川国资委办〔(略)〕9号)规定,结合该项目的实际情况,比选申请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认定的开展公司债券评级业务资质;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6仅接受总机构参与比选,不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比选。
3.1.7比选申请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并提供相应的承诺函:
(1)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严重不诚信行为;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比选申请人;
(3)与其它比选申请人恶意串通;
(4)向比选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
(6)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中介服务;
(7)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的业务报告;
(8)违反中介服务合同约定给委托方造成重大损失;
(9)处于投标禁入期;
((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略))近三年至今((略)-至今)提供的中介服务因重大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四川省国资委通报,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
3.2业绩要求:(略)
3.3人员要求:(略)
3.4项目所有人员在本项目实施期间均应常驻现场,且不得擅自变更项目人员。
3.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4.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比选的,请于(略)年9月(略)日至(略)年9月(略)日,联系四川港口公司陈先生,通过邮件获取比选文件。
5.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5.1本比选项目采用现场递交纸质文件方式。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递交地点为泸州市江阳区江阳西路(略)号6楼(略)会议室。
5.2本比选项目开标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为泸州市江阳区江阳西路(略)号6楼(略)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评审地点
泸州市江阳区江阳西路(略)号6楼(略)会议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四川港投交易管理服务平台(http:(略)
8.联系方式
比 选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邮 箱:(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