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权县褚庙乡人民政府(略)年民权县褚庙乡农田机井项目结果公告
河南哲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民权县褚庙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民权县褚庙乡人民政府(略)年民权县褚庙乡农田机井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就本次磋商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略)
2、招标编号:(略)
3、项目编号:(略)
4、资金来源:(略)
5、项目控制价:(略)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略)年(略)月(略)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三、磋商信息
1、磋商时间:(略)
2、磋商地点:(略)
3、磋商小组名单:(略)
四、磋商结果
经民权县褚庙乡人民政府确认成交供应商如下:
成交供应商:(略)
成 交 价:(略)
注册地址:(略)
五、主要成交标的
工程类 |
名称:(略) 施工范围:(略) 施工工期:(略) 项目经理:(略) 执业证书信息:(略) |
六、否决供应商及原因河南飞腾建筑有限公司因投标内容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不符导致磋商无效。
七、供应商得分情况
1、投标单位:(略)
2、投标单位:(略)
3、投标单位:(略)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豫招协【(略)】(略)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按照成交金额计取,由成交人支付。
收费金额:(略)
九、公告期限:(略)
十、质疑和投诉渠道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上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对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代理机构:(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监督单位:(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 址:(略)
河南哲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略)年(略)月(略)日
竞价报名与附件下载请到网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