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略)
公示结束时间:(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略)]宝鸡市文化路等 8 条道路排水管网老化更新改造工程(新维巷)施工: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略)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略)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略)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西和建设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略)
中标候选人(宝鸡市路健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略)
中标候选人(陕西中铭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略)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陕西西和建设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略)
中标候选人(宝鸡市路健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略)
中标候选人(陕西中铭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略)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西和建设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略)
中标候选人(宝鸡市路健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评标情况:(略)
中标候选人(陕西中铭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略)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一)以上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审定,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反映。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
3.1 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3.2 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
3.3 相关证明材料;
3.4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3.5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 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 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 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 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其他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和《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同时发布。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