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花木城特色花卉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工程项目一期——室内标准化农产品交易大厅地面改造工程成交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略)
项目编号:(略)
采购方式:(略)
比选公告发布日期:(略)
比选日期:(略)
肥西县花木城特色花卉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工程项目一期——室内标准化农产品交易大厅地面改造工程成交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名称:(略)
地址:(略)
报价:(略)
质量标准:(略)
服务期限:(略)
备注说明:(略)
第二成交候选人名称:(略)
业主单位:(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项目负责人:(略)
联系电话:(略)
公示期:(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略)
若供应商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肥西乡侬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电话:(略)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供应商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