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年合肥机场航站楼部分商业资源经营权转让项目(第二批)(三次)第七、十四标段评标结果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合肥新桥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委托,就(略)年合肥机场航站楼部分商业资源经营权转让项目(第二批)(三次)(招标编号:(略)
一、评标结果
| 项目名称 | (略)年合肥机场航站楼部分商业资源经营权转让项目(第二批)(三次) |
| 招标编号 | GN(略)-(略)-(略) |
| 第七标段 |
| 中标候选人排名 | 第一名 |
| 投标人名称 | 安徽九燊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首年度月保底经营权转让费:(略) 营业额提取比例:(略) |
| 第十四标段 |
| 中标候选人排名 | 第一名 |
| 投标人名称 | 合肥卡旺卡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首年度月保底经营权转让费:(略) 营业额提取比例:(略) |
公示期:(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略)
本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略)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