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营业执照要求:(略) 2.企业资质要求: 2.1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2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GC2级及以上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内容包括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GC2级及以上资质。 2.3投标人投标产品 “医用压缩气体供应系统、医用气体汇流排、医用气体报警系统”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略) 号修订后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依法免于注册或备案的,提供依法免注册或备案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应具有“医用压缩气体供应系统、医用气体汇流排、医用气体报警系统”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若投标人为“医用压缩气体供应系统、医用气体汇流排、医用气体报警系统”的生产企业,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 供应商所投产品如为进口产品,须出具制造厂商或国内大陆地区总代出具的制造厂商授权书,且其国外设备制造商或其代理商须在国内设有满足售后服务要求的服务网点和技术支持体系。 备注:(略) 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人员要求: 3.1项目经理:(略) 3.2技术负责人:(略) 注:(略) 4.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略)年度、(略)年度和(略)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5.业绩要求 5.1企业业绩:(略) 5.2项目经理业绩:(略) 注:(略) 2.项目经理业绩和投标人业绩不可以重复使用。 3.提供的业绩工程内容必须包含静配中心、病理科、PCR实验室、GMP实验室中的任意一项净化区域装饰装修工程;业绩无法体现上述内容时,可提供甲方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6.贪污贿赂犯罪行为的要求:(略) 7.信用要求:(略) 8.其他要求 8.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8.2参加投标活动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须为投标单位人员,提供在投标企业或其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略) 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 9.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