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第三实验幼儿园金桥园外墙维修工程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成交结果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成交金额:(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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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略)
施工范围:(略)
施工工期:(略)
项目经理:(略)
执业证书信息:(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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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名单:(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提出质疑的形式、时间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在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8:(略)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略)号)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淮北市第三实验幼儿园提出投诉,电话:(略)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十、附件
1.磋商响应函
2.二次报价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