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康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略)年-(略)年
承接工程技术辅助服务
招标公告
一、采购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中经国际招标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受内蒙古康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内蒙古康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略)年-(略)年承接工程技术辅助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略)
2.2项目编号:(略)
2.3资金来源:(略)
2.4框架协议服务期限:(略)
2.5工期:(略)
2.6服务地点:(略)
2.7本次服务内容:(略)
2.7招标控制价:(略)
2.8框架入围家数及分配比例:(略)
2.9计划用工总量:(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须具备相应服务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招标项目的能力。
3.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1.3在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获取之日起前三年)投标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略)
3.1.4投标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
注:(略)
②如投标人提供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截图显示,该投标人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但在开标前已被移出,则投标人不属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
③按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使用帮助”中的系统功能简介,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填报、公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上述范围外的投标人无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截图,但需额外提供不属于上述范围的相关证明。
3.1.5投标单位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略)
“信用中国”查询方式:(略)
3.1.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专用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2投标人近三年((略)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业绩((略)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或(略)千伏及以上电网工程的施工、设计、监理、造价咨询、检修、技术辅助等,具备其中任意一项即可)(注:(略)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线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
4.2凡第一次参与内蒙古电力公司的各类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需要在内蒙古电力公司物资管理信息系统--“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略)
4.3本项目实行在线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9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1)具体流程为:(略)
(2)报名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项目后续电子投标事宜,之前未进行注册【中招互连】APP的企业需要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点击首页扫码下载【中招互连】APP,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后续所有流程全部扫码登录,扫码签章,扫码加密,扫码解密。
注:(略)
4.4报名时所需资料:
(1)有效的载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注:(略)
(2)登记表;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
(4)声明文件;
(5)异议书(如有);
(6)投标真实性承诺书;
(7)通用资格要求的各项资料;
(8)专用资格要求的各项资料;
(9)投标人认为须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略)
B、为维护招投标法“诚实信用”原则和招投标市场秩序,依据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物资采购投标人资格真实性查验工作通知》(物资〔(略)〕(略)号)的要求,招标人将在投标报名、评标审查阶段、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合同履行阶段,对投标人资质、业绩等投标资格进行严格的真实性核查;如经查实存在资格证明材料造假或信息不实的,招标人将按照《投标人不良行为处罚管理办法》(Q/ND(略) (略)-(略))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中标单位自负,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在招标过程中发现中标单位在我公司相关业务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包括过往招投标工作),将取消其当次项目的中标资格。
C、上述要求是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按照行业及相关部门另有规定的遵循其规定,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或资信材料。
D、如发现提供报名资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E、报名只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报名资料须按照公告要求顺序排列,并盖章整体扫描为pdf格式上传,不接受doc、图片形式的报名资料,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报名资料一律退回,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F、为保证投标人成功报名,请各投标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一小时上传报名资料,如因投标人上传报名资料时间距离报名截止时间不足一小时,且资料审核未通过后未能及时上传更正后资料而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资格审查:
本次采购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
6.1递交方式:(略)
6.2注:(略)
6.3根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上传时间:(略)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略)
解密时间:(略)
注:(略)
八、解密方式及截标开标地点
地点:(略)
不见面线上开标地址:(略)
投标人开标操作手册查询地址(如有):(略)
远程解密:(略)
九、招标费用:
9.1中标服务费:(略)
9.2平台使用费:(略)
招标(采购)方式 | 电子投标服务费 |
招标项目 | (略)元/标段 |
非招标项目 | (略)元/标段 |
9.3场地服务费:
中标单位需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5日内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场所服务费,收取标准如下:
9.3.1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1‰标准向成交投标人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 (略)元的按(略)元统一收取。
9.3.2入围、框架类、单价类等无固定成交总价的项目,按(略)元/家的标准向中标单位收取场所服务费。
场所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行号:(略)
交易场所:(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提示:(略)
2.中标公示期结束后,若无异议,中标单位应及时缴纳此项费用,以免延误中标通知书的发放。
十、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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