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敦煌市七里镇(略)年生态治理拦沙堤以工代赈项目顺延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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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略)
项目编号:(略)
招标人:(略)
代理机构:(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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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经(略)年(略)月(略)日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鸿川建筑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经核查,第一中标候选人鸿川建筑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在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曹海阳,在另一个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且本项目中标后未能从其他项目撤离,经向行政监管部门上报,取消其中标资格。
(略)年(略)月(略)日我单位向第二中标候选人甘肃安昌建设有限公司发出“关于要求提供资质证明材料进行核查的告知函”并告知其核查资质资料合格后,将顺延其为中标人。甘肃安昌建设有限公司于(略)年(略)月(略)日向我单位提交了要求提供的核查资料以及“接受中标顺延的声明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招标人可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现拟顺延第二中标候选人甘肃安昌建设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中标人。 ?
二、公示内容
1. 原中标候选人信息 ?
第一中标候选人:(略)
第一中标候选人被取消中标资格原因:(略)
2. 拟顺延中标人信息
第二中标候选人:(略)
投标报价:(略)
资质条件:(略)
3. 顺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略)
三、公示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不少于3日历天。
四、异议与投诉
1.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并提供有效证据及联系方式。 ?
2. 异议材料提交地址:
招标人:(略)
地址:(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 逾期或未提供合法依据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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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年(略)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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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