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格要求:(略) 1.1 勘察资质:(略) 1.2 设计资质:(略) 1.3 施工资质:(略) 2.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略)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个施工合同额(略)万及以上的市政工程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扫描件)。 投标人自(略)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个设计合同额(略)万及以上的市政工程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扫描件)。 3.人员要求: 3.1 拟派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施工项目经理)(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委派):(略) 3.2 拟派设计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委派):(略) 3.3拟派勘察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中承担勘察任务的成员委派):(略) 4.财务要求:(略) 5.信誉要求(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5.1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略) 5.2 其他信誉要求:(略) ②投标人需承诺(略)年1月1日以来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拟派勘察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③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④投标人需承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6.其他要求:(略) ②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略)〕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略) ①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 ③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及文件有要求的资料由各方签字盖章外,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缴纳、文件签字盖章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办理。 ④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