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略)
二、竞争性磋商情况
本项目投标单位共3家,在监督小组的全程监督下,评价小组经过审核、唱标、评价等程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为:(略)
三、中标结果
供货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中标金额:(略)
服务期限:(略)
四、公示时间
(略)年(略)月(略)日—(略)年(略)月(略)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认为上述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略)
淮北市相山区南黎路(略)号(淮北市建筑工程管理处);(略)-(略)
(二)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淮北市建筑工程管理处提出投诉,投诉电话(略)-(略)。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请中标供应商在公示期满后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作放弃中标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