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略)分) | 资信业绩部分:(略) 设计方案部分:(略) 投标报价:(略) 其他评分因素:(略)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略)%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 企业业绩(0~4.(略)) | 企业自(略)年9月1日(含)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建安费(略)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设计业绩(住宅、公寓、厂房除外)。(提供中标通知书及设计合同,时间、建筑面积、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与企业业绩不可兼得,评分业绩与资审业绩不可兼得。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项目负责人业绩(0~4.(略)) |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自(略)年9月1日(含)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建安费(略)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设计业绩(住宅、公寓、厂房除外)。(提供中标通知书及设计合同,时间、建筑面积、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与企业业绩不可兼得,评分业绩与资审业绩不可兼得。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汇总规则:(略) |
| 2.2.4(2) | 设计方案 | 总体构思及创意设计(0~6.(略)) | 设计方案总体构思及创意设计清晰,理念新颖,功能合理,满足使用要求。(优=6.(略);良=5.(略);中=5.(略);差=4.(略);无=0) |
| 平面布局(0~6.(略)) | 平面布局合理,符合正常使用需要,交通流线组织清晰、顺畅、互不干扰。(优=6.(略);良=5.(略);中=5.(略);差=4.(略);无=0) |
| 设计理念(0~6.(略)) | 设计符合招标项目性质要求和相关的设计规范,质量目标明确,设计方案、设计手法、设计元素等要素能充分体现设计理念并能具体落实在设计方案上。(优=6.(略);良=5.(略);中=5.(略);差=4.(略);无=0) |
| 主要空间设计分析及主要材料的设计表述(0~6.(略)) | 主要空间设计分析及主要材料的设计表述,主要空间的立面做法,主要材料的工艺做法节点;关键技术问题有深入的表述,解决方案经济安全、切实可行,措施得力。(优=6.(略);良=5.(略);中=5.(略);差=4.(略);无=0) |
| 装饰配套设计(0~6.(略)) | 智能化、导视标牌、陈设及艺术品配套设计符合招标人要求,提升内部空间品质,优化室内景观环境。(优=6.(略);良=5.(略);中=5.(略);差=4.(略);无=0) |
| 设计质量保障措施(0~6.(略)) | 保证设计质量的措施及考核机制明确、管理得力。(优=6.(略);良=5.(略);中=5.(略);差=4.(略);无=0) |
| 成本控制措施(0~6.(略)) | 设计中对工程成本控制的措施具有合理性、科学性、可行性。(优=6.(略);良=5.(略);中=5.(略);差=4.(略);无=0) |
| 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方案(0~6.(略)) | 设计中常见的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方案,分析到位、措施得当、情况考虑全面。(优=6.(略);良=5.(略);中=5.(略);差=4.(略);无=0) |
| 限额设计管控(0~6.(略)) | 针对招标人总投资及施工过程中的变更管理,限额设计管控措施得当、有效。(优=6.(略);良=5.(略);中=5.(略);差=4.(略);无=0) |
| 材料选用的合理性(0~6.(略)) | 材料选用具备合理性,符合消防、环保等方面要求。(优=6.(略);良=5.(略);中=5.(略);差=4.(略);无=0) |
| 后期服务跟进计划方案(0~5.(略)) | 对后期服务跟进计划方案,后续期间的服务内容合理可行、保证措施可靠。(优=5.(略);良=4.(略);中=4.(略);差=3.(略);无=0) |
汇总规则:(略) |
是否设置篇幅扣分:(略) |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0.1分,每低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2.2.4(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项目负责人(0~2.(略)) | 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提供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建筑专业人员1名(0~2.(略)) |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若注册证书上不体现单位名称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结构专业人员1名(0~2.(略)) | 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若注册证书上不体现单位名称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装修专业人员1名(0~2.(略)) | 具有室内装饰设计师证书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职称证书、室内装饰设计师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给排水专业人员1名(0~2.(略)) |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若注册证书上不体现单位名称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电气专业人员1名(0~2.(略)) | 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若注册证书上不体现单位名称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暖通专业人员1名(0~2.(略)) |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资格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若注册证书上不体现单位名称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造价人员1名(0~1.(略)) | 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得0.5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0.5分,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略)分。(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其他因素(0~2.(略)) | 项目负责人自(略)年9月1日(含)以来承担的装饰装修设计项目获得国家级及以上奖项的得2分/个,省级奖项的得1分/个,市级奖项的得0.5分/个。(奖项应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所属的行业协会颁发,其余部门颁发的证书不计分。此项限评2个获奖奖项,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仅按最高奖项计算一次。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需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为准,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满分2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汇总规则:(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