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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略)A(略)C1勐丙光伏发电项目(二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委托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的“勐丙光伏发电项目(二次)”(招标编号:(略)
1.中标候选人公示
1.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土地租赁、土地租金缴纳期限、增值服务金额、增值服务金缴纳期限、工期承诺、质量承诺以及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土地租赁(元/亩/年) | 土地租金缴纳期限 | 增值服务 | 增值服务缴纳期限 | 工期承诺 | 质量承诺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中电建(新平)新能源有限公司 | (略).(略) | 二十五年一次性支付,共支付一次 | (略).(略)万元/万千瓦 | 二十五年一次性支付,共支付一次 | 取得项目开发权后1个月内完成项目备案;项目备案后2个月内完成前期工作,具备开工条件。开工8个月内具备投产条件 | 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一次性验收达到合格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华能(巢湖)智慧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略) | 十年一付,十五年一付,共支付两次 | (略)万元/万千瓦 | 二十五年一次性支付,共支付一次 | 取得项目开发权后1个月内完成项目备案;完成备案后,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完成时长不超过2个月,因自身原因逾期未完成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满仍未开工建设的,取消备案,收回开发权,项目业主两年内不得参与新平县光伏开发建设。开工8个月内具备投产条件,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 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一次性验收达到合格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华能保山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略) | 五年一付,共支付五次 | (略)万元/万千瓦 | 二十五年一次性支付,共支付一次 | 取得项目开发权后1个月内完成项目备案;项目备案后2个月内完成前期工作,具备开工条件;开工后8个月内具备投产条件 | 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一次性验收达到合格 |
1.2中标候选人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
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证书编号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中电建(新平)新能源有限公司 | 李树东 | 工程师、(略)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华能(巢湖)智慧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匡青峰 | 高级工程师、HN(略)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华能保山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张淼 | 工程师、HN(略) |
1.3中标候选人响应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响应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响应情况 资格要求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电建(新平)新能源有限公司 | 华能(巢湖)智慧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华能保山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一般要求 | 满足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 | 满足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 | 满足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 |
财务要求 | 满足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 | 满足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 | 满足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 |
信誉要求 | 满足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 | 满足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 | 满足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 |
类似业绩要求 | 满足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 | 满足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 | 满足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 |
人员要求 | 满足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 | 满足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 | 满足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 |
联合体要求 | 满足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 | 满足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 | 满足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 |
2.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2.1提出异议的形式:(略)
2.2提出异议的时间:(略)
2.3提出异议的材料要求:(略)
(1)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经办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异议函(原件加盖公章)。
2.4异议受理人及联系方式:(略)
3.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3.1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略)
3.2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相关法规及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确定中标人。
3.3发布公示的媒介:(略)
4、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异议受理联系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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