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中标(成交)金额:(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合肥皖信信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安徽税务(略)年望湖机房维保 | 对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望湖办公区机房各类设备进行专业化的维护保养、稳定运行,健全日常维护、故障解决、健康检查等管理规范,有效提升数据中心机房的管理水平,为各类税收业务系统平稳运行提供稳定的支撑环境。主要采购内容为:(略) | 详见招标文件 | (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本项目采用合同一年一签方式。 | 详见招标文件 |
| | | |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博文,李长山,张武,朱祥权,项永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略)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相关各方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联系电话:(略)
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
(三)具体的质疑事项和事实;
(四)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
(五)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六)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二)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五)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供应商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被质疑人应当驳回质疑,并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略)
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媒介:(略)
本项目中标供应商综合得分为(略).7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