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略)年商企中心同城落地配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三次)
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的委托,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略)年商企中心同城落地配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三次)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对本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前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1、采购单位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采购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略)年商企中心同城落地配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三次)(采购项目编号:(略)
3、采购内容
(一)采购内容:(略)
本项目服务期1年,共计1个标包,确定1名成交人,总预估采购额(略).5万元。
序号 | 采购内容 | 分档区间 (月日均配送量) | 需求数量 (万件) | 采购限价 (元/件) | 价格分权重 |
1-1 | 同城配项目配送服务(杭州市主城区及余杭、萧山服务区域) | (略)件(含)以下 | 5.(略) | 9.(略) | (略)% |
1-2 | (略)件(不含)以上 | 2.(略) | 9.(略) | (略)% |
1-3 | 同城配项目配送服务(省内周边城市) | (略)件(含)以下 | 3.(略) | (略).(略) | (略)% |
1-4 | (略)件(不含)以上 | 1.(略) | (略).(略) | (略)% |
(二)采购数量根据服务期内实际业务量据实结算,采购人不作承诺。外包服务费采取全量靠档结算,全量靠档为An×b(An为以当月结算量b为基数所在的分档价格,b为当月全量结算数量)。
(三)外包量取数以采购人信息系统中统计数据作为对账依据。取数路径:(略)
(四)报价:(略)
(五)服务期限:(略)
(六)服务地址:(略)
(七)作业时间:(略)
(八)技术和服务标准:(略)
(九)需求单位:(略)
4、资格条件
(一)应答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二)应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三)应答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四)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应答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六)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七)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略)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5、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本项目属于《关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略)年商企中心同城落地配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方案》中第二章“重新开展招标活动时,若投标人仍不足3个的,则可以转为竞争性磋商或者单一来源采购”规定的情形。
6、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略)
7、采购代理公司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代理公司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8、公示期:(略)
9、异议的受理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