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略)-(略)-(略)-(略)-(略)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东(仲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惠泽大道建设工程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东(仲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惠泽大道建设工程-惠城区段一号公路交叉处下穿通道(闭口段) |
标段(包)名称 | / |
公示名称 | 广东(仲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惠泽大道建设工程-惠城区段一号公路交叉处下穿通道(闭口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
开标日期 | (略)年(略)月6日 |
评标情况 | 一、评标情况:(略) (一)评标时间:(略) (二)评标地点:(略) (三)评标委员会的组成:(略) (四)评标办法:(略) (五)参与评标环节的投标单位有5家,分别是:(略) (1)云南正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中商建投建设有限公司; (3)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4)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5)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五)初步评审:(略) (六)初步评审:(略) 初步评审不通过的情况:(略) (七)详细评审:(略) (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略) (九)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略) (十)评标委员会经过评审推荐以下三位中标候选人:(略) 第一中标候选人:(略) 第二中标候选人:(略) 第三中标候选人:(略)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略).(略)元 |
质量承诺 | 合格 | 工期 | 暂定为(略)日历天(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
拟派项目经理姓名 | 韩文春 | 资质资格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注册编号:(略) |
业绩 | 西部老城区市政基础设施整治提升工程第三包(工程总承包)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具备 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且具备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有:(略) |
业绩情况 | 1、尤溪洲南立交改造及景观绿化工程第1标段(施工); 2、文丰路南北段拓宽改造项目施工第一标段; 3、西中环南延(西中环-姚村连接线)工程三标段; 4、福州市城区新店外环东段(原北向第二通道园中互通-新店外环)(施工); 5、江海大道东延(综艺集团东-扬子江路)工程施工JHDDDY-SG(略)标; 6、苏州城北路(长浒大桥-娄江快速路段)改建工程-长浒大桥及其引坡(至涉铁段南端)工程S(略)标段; 7、济宁市内环高架及连接线项目-西外环(金宇路至济宁大道段)施工总承包-快速路十标段。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略).(略)元 |
质量承诺 | 合格 | 工期 | 暂定为 (略) 日历天 |
拟派项目经理姓名 | 王勇 | 资质资格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注册编号:(略) |
业绩 | 雄安站枢纽片区市政道路、综合管廊、排水管网系统(一期)工程二标段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具备 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且具备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有:(略) |
业绩情况 | 1、太忻大道((略)国道改造工程大盂镇石岭关—阳兴大道)工程施工四标段; 2、凤岗镇碧湖大道、凤平路、凤清路(凤观路)升级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3、坪山大道工程(一标段)施工; 4、彭祖大道快速路-会议中心段; 5、江平东路快速化改造二期工程(江都北路西-瘦西湖路西)江平东路快速化改造二期工程施工。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略).(略)元 |
质量承诺 | 合格 | 工期 | (略)日历天 |
拟派项目经理姓名 | 林远义 | 资质资格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注册编号:(略) |
业绩 | 广州南沙开发区长莫路(万洲村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具备 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且具备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有:(略) |
业绩情况 | 1、K1快速路(一期)项目施工招标二标段; 2、成都天府国际机场航站区地铁、高铁及相邻隧道土建工程三标段; 3、深华快速路5标。 |
异议受理部门 | 惠州交投路桥投资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惠州市鹅岭西路(略)号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张 工 | 联系电话 | (略)-(略)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惠州市交通运输局 | 联系电话 | (略)-(略) |
联系地址 | 惠州市江北文明一路交通大厦 |
公示开始时间 | (略)年(略)月(略)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略)年(略)月(略)日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略)号令,(略)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