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黎平县人民政府批准,黎平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一码):(略) | 宗地总面积:(略) | 宗地坐落:(略) | 出让年限:(略) |
| 容积率:(略)<> | 建筑密度(%):(略) | 绿化率(%):(略) | 建筑限高(米):(略) |
| 主要用途: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略).(略)平方米 | 十五级 |
| 零售商业用地 | (略).(略)平方米 | 十五级 |
| 区位:(略) |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 估价报告备案号:(略) | 保证金:(略) |
| 起始价:(略) | 加价幅度:(略) | 挂牌时间:(略) |
| 现状土地条件: |
| 备注:(略)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方式为:(略)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略)年(略)月(略)日 至 (略)年(略)月(略)日 到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 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到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略)号地块:(略)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宗地出让后竞得人需配建幼儿园一所,用地面积(略).(略)平方米(8.7亩),由该宗地竞得人按照《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略)-(略))、《黔东南州新建改建居住区教育配套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和《贵州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标准进行建设,建成验收后移交县教育局进行管理使用。2.本次挂牌出让起始价已扣除场地平整费用,挂牌成交后场地平整工程须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落实。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开户单位:(略)
开户银行:(略)
银行帐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