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略)
招标内容:
项目概况:
河北高速恒质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保障日常生产运营,采购HZS(略)型水泥混凝土拌合设备及(略)型水泥稳定土拌合设备,设备主要用于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建设。
交货地点:(略)
招标范围:(略)
交货期二标段设备交货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略)天内完成所有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工作。质量保证期为该设备验收后(略)个月。试运行期:(略)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
第一中标候选人:(略)
投标报价:(略)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
第二中标候选人:(略)
投标报价:(略)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
第三中标候选人:(略)
投标报价:(略)
所有投标单位:(略)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略)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三)相关请求及主张;
(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异议的,异议材料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开标时间:(略)
公示开始时间:(略)
公示截止时间:(略)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邮编:(略)
项目经理:(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