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概况:(略)
二、代理费用
采购项目代理服务费实行项目包干制,在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后由中标人或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招标)代理费用。
注:(略)
三、申报资格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比选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已登记备案;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投选文件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三)资格承诺书;
★(四)投选公司简介;
(五)根据综合评分要求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资料。
“★”为实质性要求,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一式三份(正本1份,副本2份)经密封后于比选前现场递交(密封封面应加盖投选人印章)。
五、评审办法
(一)本次比选由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建评审小组具体实施。
(二)本次比选采取综合评分法。评审小组对投选人递交的投选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进入综合评分。评审小组依据《综合评分表》进行综合评分,由综合得分最高的5个投选人作为中选人。
(三)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对比选要求或投选文件的理解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评审小组现场研究确定并形成文字记录。
(四)本次比选须有不少于7家投选人参与比选,若少于7家投选人参与比选,则本次比选无效,比选人择期组织二次比选;若二次比选仍少于7家投选人参与比选,则本项目不再组织比选。
六、服务考核
(一)服务考核标准:(略)
(二)强制终止代理:(略)
(三)后补递进流程:(略)
七、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略)
(二)报名方式:(略)
(三)联系人:(略)
八、比选时间地点
(一)时间:(略)
(二)地点:(略)
九、其他内容
(一)确定中选人后,比选人将比选结果书面告知中选人,但不再对其余投选人作出任何解释。
(二)无论比选通过与否,投选人的投选文件均不退还,比选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选人自行负责。
(三)本次比选项目服务期限为中选日起算2年。
附件:(略)
2.资格承诺书
3.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4.综合评分表
5.社会代理机构服务质量考核表
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略)年(略)月(略)日
附件1
报名表
项目名称:(略)
单位名称(盖章) | |
单位地址 | |
项目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报名日期 | 年月日 |
附件2
资格承诺书
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我公司作为本次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略)—(略)年局机关采购项目代理机构比选项目的申请人,根据比选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已登记备案;
(七)未以联合体报名。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比选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比选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比选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在参加本次比选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活动的行为。
四、在参加本次比选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原《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略)〕(略)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私章:
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