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无为市(略)年城镇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排水工程)设计 |
项目编号 | WH(略)SZ(略)SJ(略)(任务书编号:(略) |
标段名称 | 无为市(略)年城镇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排水工程)设计 |
标段编号 | WH(略)SZ(略)SJ(略) |
招标人 | 名称 | 无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址 | 芜湖市无为市金塔路住建大厦六楼 |
联系人及电话 | 李主任(略)-(略)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邦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芜湖市无为市无城镇濡须路1号 |
联系人及电话 | 周小燕(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开标时间 | (略)年(略)月(略)日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合体单位:(略)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 |
投标报价 | (略).(略)%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略) |
证书名称:(略) |
证书编号:(略) |
工期(天)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束止(其中设计周期为(略)个日历天) |
质量承诺 | 合格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略) |
加分业绩:(略)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资格业绩:(略) |
加分业绩:(略) |
投标人业绩获奖 | 1.西安市第四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获得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二0二三年度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三等奖;2.亚行贷款酒泉市城市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污水工程获得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略)年度颁发的甘肃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三等奖。 |
项目负责人业绩获奖 | 克拉玛依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获得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略)年度颁发的甘肃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三等奖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行业甲级、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
投标报价 | (略).(略)%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略) |
证书名称:(略) |
证书编号:(略) |
工期(天)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束止(其中设计周期为(略)个日历天) |
质量承诺 | 合格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略) |
加分业绩:(略)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资格业绩:(略) |
加分业绩:(略) |
投标人业绩获奖 | 1.东西湖中部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及排水系统完善工程 PPP项目(子项一、子项三)获得湖北省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略)年度湖北省勘察设计成果评价荣誉证书;2.蔡甸东部区域清水入江项目—城关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获得湖北省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略)年度湖北省勘察设计成果评价荣誉证书 |
项目负责人业绩获奖 | 东西湖中部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及排水系统完善工程PPP项目(子项一、子项三)获得湖北省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略)年度湖北省勘察设计成果评价荣誉证书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 |
投标报价 | (略).(略)%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略) |
证书名称:(略) |
证书编号:(略) |
工期(天)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束止(其中设计周期为(略)个日历天) |
质量承诺 | 合格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略) |
加分业绩:(略)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资格业绩:(略) |
加分业绩:(略) |
投标人业绩获奖 | 1.保定市银定庄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工程荣获天津市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略)年“海河杯”天津市优秀勘察设计市政公用工程--给排水工程一等奖证书;2.佛山市城北污水处理厂地埋式改建工程荣获天津市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略)年“海河杯”天津市优秀勘察设计市政公用工程--给排水工程二等奖证书 |
项目负责人业绩获奖 | 杭州市七格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荣获天津市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略)年“海河杯”天津市优秀勘察设计市政公用工程--给排水工程一等奖证书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1、样本值单位:(略) 2、基准价:(略) 3、其他:(略)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略)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略)](略)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略)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