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资格要求: 1.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为空调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空调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代理授权书。若制造商已授权代理商投标,则该制造商不得与已授权的代理商参与同一项目投标,违反此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制造商提供营业执照、代理商提供营业执照和代理授权书)。 1.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 人员要求:(略) 3. 财务要求:(略) 4. 信誉要求:(略) 4.1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近三年内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略)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略) 5. 其他要求:(略) 5.1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略)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新成立的公司附最新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须出具有效的证明文件); 5.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5.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4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略)〕3号)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略)〕7号文件规定,河南省企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外省企业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