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略)
服务范围:
1.对卫星定位控制点、等级水准点等新北区基础控制进行维护,包括控制点埋点、观测、数据处理、检查、成果维护等。
2.按上级下发变化图斑和建设工程项目更新全区1:(略)
3.对(略)年度完成的(略)平方公里1:(略)
4.年内再更新(略)平方公里1:(略)
服务要求:
1.技术标准与规范
(1)《城市测量规范》CJJ/T 8-(略);
(2)《工程测量标准》GB (略)-(略);
(3)《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T (略)-(略);
(4)《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1部分:(略)
(5)《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CJJ/T (略)-(略);
(6)《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 (略)-(略);
(7)《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略)-(略);
(8)《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略)-(略);
(9)《常州市新北区1:(略)
((略))《常州市新北区1:(略)
((略))《数字航空摄影测量 空中三角测量规范》GB/T (略)-(略);
((略))《1:(略)
((略))《1:(略)
((略))《常州市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规程》(试行)。
2.成果要求
(1)测绘基准
1)平面坐标系统:(略)
2)高程系统:(略)
(2)成果要求
1)1:(略)
2)提供edb格式成果,并满足与已有数据融合入库要求。
3)成果满足服务发布、不动产登记使用需求及常州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汇交要求。
(3)地形图成图精度
1)平面精度:(略)
2)高程精度:(略)
3)允许误差:(略)
4)基本等高距为0.5米,高程注记到cm。
3.时间和计划要求
(1)建设工程项目的更新应5个工作日内提供成果并配合项目验收工作。
(2)上级下发变化图斑的更新必须在(略)天内完成并提供成果,满足数据汇交要求。
(3)供应商应安排不少于(略)名具有中级专业(建设工程或测量测绘类)技术职称以上的技术人员进行驻场(办公用房、仪器设备等自备)办公,对采购人需求,5分钟内进行响应,提供现场服务。
4.资料收集和成果入库要求
(1)供应商需自行收集已有成果资料及开展工程必需的基础测绘成果(控制点、转换参数等),并对资料质量负责。
(2)新北区大部分区域为限飞或禁飞区,采用航测法进行数据采集时,应严格按相关规定申请空域,供应商应保证生产安全,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3)测绘成果须通过采购人指定的业务技术部门质检,且必须满足《1:(略)
服务时间:(略)
服务标准:(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