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5、评审日期:(略)
二、成交情况
1、供应商名称:(略)
2、地址:(略)
3、成交金额:(略)
4、服务周期:(略)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保障设备正常运转,保证夏季供冷室内温度为(略)-(略)℃,冬季采暖室内温度(略)-(略)℃
6、安全生产目标:(略)
三、评审专家名单
丁博、胡鹏、田永。
四、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略)
收费金额:(略)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中标(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招标(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纸质中标(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招标(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2、投标人(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本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监督部门和联系方式:
洛阳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略)-(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