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南大东北象限 | 南大东北象限 | 宝山区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上海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办法》及《上海市地下空间规划建设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实施本项目 | (略)年度 | 1、确定估价基本事项(包括确定估价对象、估价目的、估价期日、价格类型、估价日期等);2、拟订估价作业计划;3、收集资料实地踏勘;4、分析整理相关资料;5、选定方法试算价格;6、确定宗地估价结果;7、撰写估价报告书。经过第三方内部严格的三级审核,使报告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对不合理之处做出调整和修改,完成并出具估价报告;8、宗地估价成果整理。 |
| 2 | 大吴淞区域(蕰藻浜以南) | 大吴淞区域(蕰藻浜以南) | 宝山区大吴淞区域(蕰藻浜以南)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上海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办法》及《上海市地下空间规划建设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实施本项目。 | (略)年度 | 1、确定估价基本事项(包括确定估价对象、估价目的、估价期日、价格类型、估价日期等);2、拟订估价作业计划;3、收集资料实地踏勘;4、分析整理相关资料;5、选定方法试算价格;6、确定宗地估价结果;7、撰写估价报告书。经过第三方内部严格的三级审核,使报告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对不合理之处做出调整和修改,完成并出具估价报告;8、宗地估价成果整理。 |
| 3 | 杨行镇(除大吴淞区域) | 杨行镇(除大吴淞区域) | 宝山区杨行镇(除大吴淞区域)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上海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办法》及《上海市地下空间规划建设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实施本项目。 | (略)年度 | 1、确定估价基本事项(包括确定估价对象、估价目的、估价期日、价格类型、估价日期等);2、拟订估价作业计划;3、收集资料实地踏勘;4、分析整理相关资料;5、选定方法试算价格;6、确定宗地估价结果;7、撰写估价报告书。经过第三方内部严格的三级审核,使报告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对不合理之处做出调整和修改,完成并出具估价报告;8、宗地估价成果整理。 |
| 4 | 大吴淞区域(蕰藻浜以北) | 大吴淞区域(蕰藻浜以北) | 宝山区大吴淞区域(蕰藻浜以北)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上海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办法》及《上海市地下空间规划建设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实施本项目。 | (略)年度 | 1、确定估价基本事项(包括确定估价对象、估价目的、估价期日、价格类型、估价日期等);2、拟订估价作业计划;3、收集资料实地踏勘;4、分析整理相关资料;5、选定方法试算价格;6、确定宗地估价结果;7、撰写估价报告书。经过第三方内部严格的三级审核,使报告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对不合理之处做出调整和修改,完成并出具估价报告;8、宗地估价成果整理。 |
| 5 | 顾村镇、南大西北象限 | 顾村镇、南大西北象限 | 宝山区顾村镇、南大西北象限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上海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办法》及《上海市地下空间规划建设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实施本项目。 | (略)年度 | 1、确定估价基本事项(包括确定估价对象、估价目的、估价期日、价格类型、估价日期等);2、拟订估价作业计划;3、收集资料实地踏勘;4、分析整理相关资料;5、选定方法试算价格;6、确定宗地估价结果;7、撰写估价报告书。经过第三方内部严格的三级审核,使报告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对不合理之处做出调整和修改,完成并出具估价报告;8、宗地估价成果整理。 |
| 6 | 庙行镇;高境镇 | 庙行镇;高境镇 | 宝山区庙行镇、高境镇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上海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办法》及《上海市地下空间规划建设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实施本项目。 | (略)年度 | 1、确定估价基本事项(包括确定估价对象、估价目的、估价期日、价格类型、估价日期等);2、拟订估价作业计划;3、收集资料实地踏勘;4、分析整理相关资料;5、选定方法试算价格;6、确定宗地估价结果;7、撰写估价报告书。经过第三方内部严格的三级审核,使报告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对不合理之处做出调整和修改,完成并出具估价报告;8、宗地估价成果整理。 |
| 7 | 罗店镇 | 罗店镇 | 宝山区罗店镇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上海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办法》及《上海市地下空间规划建设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实施本项目。 | (略)年度 | 1、确定估价基本事项(包括确定估价对象、估价目的、估价期日、价格类型、估价日期等);2、拟订估价作业计划;3、收集资料实地踏勘;4、分析整理相关资料;5、选定方法试算价格;6、确定宗地估价结果;7、撰写估价报告书。经过第三方内部严格的三级审核,使报告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对不合理之处做出调整和修改,完成并出具估价报告;8、宗地估价成果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