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智能制造产业园(三期)项目第一标段
废标公告
河南星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开封创融智能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智能制造产业园(三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于(略)年(略)月(略)日在开封市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进行开标和评标活动。并于于(略)年(略)月(略)日发布评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现将本次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说明
1.1 项目名称:(略)
1.2 项目编号:(略)
1.3项目概况及建设内容:(略)
1.4项目总投资:(略)
1.5建设地点:(略)
1.6标段划分:(略)
第一标段:(略)
1.7工程质量:
第一标段:(略)
1.8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略)
1.9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第一标段:
2.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1.2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略)
2.1.3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及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略)
2.1.4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证书,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人员劳动合同和在本公司(略)年(略)月以来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新入职员工提供入职以来的社保证明;(提供由社保部门盖章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网页截图)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
2.1.5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4)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资料,需要盖章的由牵头人盖章。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人须在开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中凭 CA 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及上传投标文件,联合体成员无需此项操作。
2.2财务要求:(略)
2.3信誉要求:(略)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略)
四、评标情况:(略)
五、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略)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方式:(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略)
电话:(略)
七、发布媒介:(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