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等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略) 年修订版) 》5.1.4.6等规定,采取( 单一来源 )(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的理由是我单位项目符合如下情形中的第5条(必须选择): 1、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2、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3、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4、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5、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6、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唯一是基于技术、工艺或专利权护、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首次制造等原因,货物和服务只能由特定的供应商制造或提供,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的情况); 7、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它供应商处采购的; 8、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理由如下: 1、LH(略)E为我矿井下主要出矿设备,整车空载重(略)t,额定载重为(略)t,满载重量为(略)t,设备产地为挪威,生产厂家为山特维克公司。该设备主要由铲装(液压系统)、行走、电控及车体四部分组成。铲装主要由工作、转向、刹车及冷却四部分组成,其主要的工作泵、阀均由山特维克向PARK定制,PARK也不向市场上其他厂家提供相同零件。行走部分前后桥由KESSLLE提供,双变由DANA提供;电控部分由5个模块组成,程序由山特维克编写;车体结构件位置及尺寸也只有原厂掌握。所以维修需原厂专属设备及技术支持,才能保证维修质量。 2、我矿6立方电铲主要在井下出矿使用,出矿场地条件复杂恶劣,温度、温度较高,灰尘较大,设备始终在高温潮湿多尘的环境下作业,对工作泵、阀品质要求较高;另受采矿工艺的影响,(略)t~(略)t大块较多,设备经常处于超载工作状态,中铰、摆动架等处易出现裂纹甚至断裂,泵阀也经常因高温、灰尘而较快磨损掉压。 3、多年来,我矿也一直在做备件国产化工作,但主要的工作泵、转向泵、工作主阀、转向主阀、卷缆泵、卷缆马达、卷缆阀、充压阀,刹车阀块、电控模块等均因达不到正常工作要求或寿命而使用原厂件。 4、国内目前有3家公司可生产6立方电铲,但由于国内钢材及热处理与国外钢材及热处理存在一定差距以及国内厂家对矿山使用经验的积累和对设计思路的理解存在差距,3家产品在国内仅有不足6台左右在用,使用矿山仅2至3个,主要关键部件与LH(略)E无法通用,目前6立方电铲市场实际由山特维克公司垄断。 5、山特维克公司所属洛阳大修厂制造和维修经验丰富,且完全掌握原车材料、结构和装配工艺,能最大限度保证维修质量,我矿自(略)年起所有6立方电铲大修均由洛阳大修厂进行,质量较为稳定,大修后能保证6年以上的稳定工作寿命。 综合以上分析,鉴于6立方电动铲运机的实际情况,从大修技术及质量方面综合考量,需要向原生产厂家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维修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