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淮建城市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略)-(略)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中标金额(承销费用):(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略) 服务范围:(略) 服务要求:(略) 发行期限:(略) 服务标准:(略)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提出质疑的形式、时间:(略)
(二)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未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
2.提交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投诉,电话:(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