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永嘉县分公司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采购项目(三次)直接采购(原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的委托,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永嘉县分公司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采购项目(三次)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对本项目进行直接采购(原单一来源)采前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1、采购单位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
2、采购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永嘉县分公司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采购项目(三次)(采购项目编号:(略)
3、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的服务内容:(略)
本项目服务期2年,共计1个标包,成交1名供应商。预估采购金额(略).(略)万元/2年(含税)。
序号 | 服务名称 | 配送时间及地点 | 采购内容及要求 | 采购限价 | 权重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额(万元) |
1 | 永嘉县分公司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项目 | 时间:(略) 地点:(略) | 按照需求进行配送早餐所需食材(食材包括所有的调味品)。早餐食材以面、粉干、饺子、包子等食材为主。 | ≤(略)% | (略)% | (略).(略)万元/两年 |
2 | 时间:(略) 地点:(略) | 按照需求进行配送中餐所需食材(食材包括所有的调味品)。中餐食材以四素、四荤、一汤为主。 |
(二)报价:(略)
应答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供货及其包装费、运输及运输保险费、卸货费、搬运费、宰杀费(如需要)、损耗费、更换费、管理费、税金、利润及售后服务费等所有费用。
每周配送价格以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略)
(三)合同周期:(略)
(四)服务地址:(略)
(五)需求单位:(略)
4、资格条件
(一)应答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二)应答人为可以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税务发票。
(三)应答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应答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五)被列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应答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六)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直系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七)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略)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九)递交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应答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应答人上传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应答人应答的标包予以否决。
5、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原因
本项目属于《关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永嘉县分公司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采购项目采购方案》中第二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时,若应答人仍不足3个的,则可以转为谈判采购或者直接采购。
6、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略)
7、采购代理公司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代理公司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8、公示期:(略)
9、异议的受理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