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该条件)。 2资质要求:(略) 2.1 勘察资质:(略) 2.2设计资质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4)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5)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6)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3施工资质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略) 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人员要求: 3.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投标人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委派):(略) 3.3投标人拟派的勘察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中承担勘察任务的成员委派):(略) 3.4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委派):(略) 注:(略) 施工负责人(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须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并符合电子证书有关使用要求——注意:(略) 4业绩要求:(略) 备注:(略) 5财务要求:(略) 6信誉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6.1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略) 6.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投标人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 6.3投标人需承诺自(略)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 6.4投标人需承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投标人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 6.5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投标人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 7 其他要求 7.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格式自拟,除联合体内部外)。 7.2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至少包括(略)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8.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做限制。 8.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要求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 8.3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及以上成员在本项目中共同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如承担不同专业任务,直接按照联合体协议中承担该专业任务的成员单位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相应的资质等级。 8.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特别提醒:(略) 注:(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