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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顺峰乡简介
顺峰乡位于万安县东南隅,距县城(略)公里,距赣州市(略)公里,与万安县涧田乡、赣县区田村镇、湖江镇等乡镇接壤。境内多山地,东南高,西北低。境内主要交通为(略)县道,即芙蓉至梅林公路。顺峰乡下辖陂头、石富、井溪、高坪4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略)个村民小组、(略)个自然村,现有人口(略)户(略)人,全乡共有中学1所,小学1所,幼儿园1所,学生(略)人,教师(略)人;有卫生院1所医护人员(略)人,村级卫生室(略)个。国土面积(略).(略)平方公里,耕地(略).6亩,林地(略).5亩。全乡种植脐橙、井冈蜜柚等水果约(略)亩,种植富硒油茶约(略)亩,搭建大棚种植羊肚菌和香菇约(略)亩。占地面积(略)亩的乡村振兴小微产业园推行“三方得利”模式,成功引进生态茶厂、黄元米果厂、食用菌加工厂入驻,被列为江西农大食用菌实验室。大龙道路拓宽、田坑县级精品点、商贸综合体、农贸市场改造等一批惠民生、得民心的项目正在有序推进。
顺峰乡聚焦“六个江西”、“三区”建设,围绕“五大战略、五个示范”中心大局,坚持“小乡也能有大作为”的理念,顺势而为,奋勇登攀,实现三个“率先”。率先探索“村集体+致富能人”陆基圆桶试养玻璃红鲤鱼新模式;率先建设乡级人民体育公园,全力打造“一老一小”共融共乐区;率先在非法采砂治理点引入数字科技,在白鹭水两岸7处重点地区安装(略)个监控视频,实现了监控无盲区。
二、主要职责
万安县顺峰乡党委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对本乡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实行全面领导,对本乡党的建设全面负责。乡人民政府是基层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本区域的服务和管理职责。顺峰乡党委政府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乡各项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顺峰乡设置5个党政内设机构和2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统筹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要求,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基层体系,强化基层治理平台建设,进一步增强党在农村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加快现代农业强乡步伐;推进乡村绿色发展,打造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深化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树立健康文明新风尚;构建乡村治理体系,提升农村社会治理水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牢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深入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增强乡村振兴内生动力。
(三)加强公共管理。实施综合管理,落实辖区内集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综合执法、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
(四)加强公共安全。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火、防汛抗旱、防疫、气象灾害防御、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面加强“全要素网格”建设,落实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五)加强政务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险、移民、乡村振兴、民政、科技、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退役军人服务等方面相关政策。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建立健全群众办事一次办结机制。推进乡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六)领导基层自治。领导村(居)民委员会、业委会建设,健全自治平台,推进村(居)民委员会自治;组织村(居)民和单位参与村建设和管理,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推进村(居)务公开、财务公开。
(七)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村治理,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辖区发展服务。
(八)加强财税管理。负责镇本级财务以及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协助做好税收征管工作,指导监督村级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
(九)做好国防教育和兵役等工作。
(十)法律、法规、规章明确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一)党政内设机构
1.党政办公室:(略)
联系人:(略)
2.党建办公室:(略)
联系人:(略)
3.经济发展办公室:(略)
联系人:(略)
4.民生服务办公室:(略)
联系人:(略)
5.平安法治办公室:(略)
联系人:(略)
(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便民服务中心。负责承办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协调派驻部门的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进驻事宜;负责制定有关审批服务及日常运行的规章制度,统一管理服务窗口及其工作人员,处理来信来访、投诉事项;负责政务服务网的公开透明运行,完善权责清单制度,承担行政审批服务等信息系统的管理维护;负责为开展延伸服务的村便民服务点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探索创新政务服务方式和工作机制,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和质量。
联系人:(略)
2.综合行政执法队。履行乡一支队伍管执法职责,负责行使辖区内安全生产、城市管理、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以及文教卫生和农林水等部门赋予和委托授权的行政执法权限,在上级有关执法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协助上级相关执法部门开展执法工作。
联系人:(略)
负责人:(略)
联系电话:(略)
办公时间:(略)
电子邮箱:(略)
邮政编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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