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略)-(略)-(略)-(略)-(略)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惠民生鲜加工基地项目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惠民生鲜加工基地项目(首期)监理 |
标段(包)名称 | |
公示名称 |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惠民生鲜加工基地项目(首期)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
开标日期 | (略)年(略)月9日 |
评标情况 |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略) (二)评标地点:(略) (三)评标委员会组成: 1、招标人代表1人; 2、评标专家4人,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专业为:(略) (四)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单位共4家,名单如下: (1)广东承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珠海经济特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3)惠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4)广东亿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五)初步评审情况:(略) (六)详细评审情况:(略) (七)废标情况:(略) (八)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细则,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因素进行评比和打分,并按评分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以下4位中标候选人(不公布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分数及排名):(略) 二、定标情况: (一)定标时间:(略) (二)定标地点:(略) (三)定标委员会组成:(略) (四)定标方法:(略) (五)定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为:(略) 第二中标候选人为:(略) 第三中标候选人为:(略)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广东承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投标下浮率 | 1.(略)% |
质量标准 | 合格,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以及工程所在地的质量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本工程监理服务期限从本工程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止。工期暂定为(略)日历天,具体与施工工期同步。 |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 徐波 | 资质资格 |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编号:(略) |
业绩 | 1、惠城东部汽车产业园项目(一期)监理。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广东承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同时招标项目派驻现场监理班子有:(略) |
业绩情况 | 1、惠城东部汽车产业园项目(一期)监理; 2、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略)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及周边区域提升工程项目监理; 1、3、东升学校(惠城区第五十四学校)建设项目监理; 2、4、惠州市惠城区养老综合服务中心项目(监理)。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广东亿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投标下浮率 | 2.(略)% |
质量标准 | 合格,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以及工程所在地的质量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本工程监理服务期限从本工程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止。工期暂定为(略)日历天,具体与施工工期同步。 |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 邓晓飙 | 资质资格 |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编号:(略) |
业绩 | 1、博罗老旧小区修缮提质项目监理。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广东亿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同时招标项目派驻现场监理班子有:(略) |
业绩情况 | 1、博罗老旧小区修缮提质项目监理; 2、智能装备产业园园洲东片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3、潮南区井都镇上南经联社农民公寓项目施工监理。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惠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投标下浮率 | 0.(略)% |
质量标准 | 合格,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以及工程所在地的质量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本工程监理服务期限从本工程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止。工期暂定为(略)日历天,具体与施工工期同步。 |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 钟建杰 | 资质资格 |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编号:(略) |
业绩 | 1、博罗中等专业学校新校区续建扩建工程项目。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惠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同时招标项目派驻现场监理班子有:(略) |
业绩情况 | 1、大亚湾科创智造产业园一期项目监理; 2、仲恺高新区恺泰大厦项目监理; 3、惠新家园一期(惠州新材料产业园配套住房项目)和惠新家园一期【惠州新材料产业园配套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一期)】监理。 |
异议受理部门 | 惠州市惠城区惠和食品产业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团结街(略)号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郑工 | 联系电话 | (略) |
招标投标 监督部门 | 惠州市惠城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略)-(略) |
联系地址 | 惠州市惠城区龙丰上排永联路1号 |
公示开始时间 | (略)年(略)月(略)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略)年(略)月(略)日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略)号令,(略)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