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资质要求: 1.1本项目要求监理标段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监理服务的能力。 2、人员资格要求 2.1本项目监理标段要求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2.2要求拟派的项目总监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中任职。(在建项目指:(略) 2.3拟派本项目项目总监须提供近一年内((略)年(略)月(略)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任意连续六个月的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社会保险缴纳个人明细或对账单,如是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退休返聘合同,入职时间不足的人员,自入职之月起算。 3、信誉要求: 3.1投标单位以及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将被拒绝其投标(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及信用报告); 3.2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行贿罪结果截图)。 4、其他要求 4.1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略)年(略)月(略)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任意连续6个月的有效的社保和纳税缴纳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应有效的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2按照内农牧建发【(略)】(略)号文件要求,履约期间项目组成人员实行人脸识别每日打卡考勤方式,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承诺函。 4.3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4投标单位不得采用挂靠、转包、虚假业绩和代为投标等形式投标,一经发现,其中标无效并赔偿招标人全部损失。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