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分公司“新车一件事等网办事项”宣传服务采购项目直接采购采前公示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分公司“新车一件事等网办事项”宣传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直接采购,现对本项目进行直接采购采前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采购单位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分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分公司“新车一件事等网办事项”宣传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最高限价
采购内容:(略)
(一)电视宣传:(略)
(二)新媒体:(略)
(三)电台宣推:(略)
服务期限:(略)
四、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原因
唯一供应商确定依据。根据汕头市媒体资源运营实际情况,本次营销推广所需的电视频道(汕头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经济生活频道)宣传服务、广播电台(汕头电台FM(略).2交通广播)宣推服务,仅汕头融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具备合法运营资质。汕头融媒是汕头市政府直属国有文化企业,整合汕头日报、汕头市广播电视台、汕头橄榄台等平台,为粤东规模最大、最具影响力的主流党媒集团,是上述媒体渠道唯一的有效广告经营与服务供应商,不存在其他符合条件的替代供应商。
直接采购的合理性。本项目信息需要通过最具权威性和公信力的平台进行发布,为确保本项目宣传信息的准确性和严肃性。汕头融媒是承担这一职能的唯一单位,无法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选择其他供应商,本采购项目符合《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直接采购实施办法(试行,(略)年版)》直接采购有关适用情形“中“基于市场环境,只能与唯一媒体、赞助及会展服务商等开展合作”。
五、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
汕头融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六、公示期
本公示发出之日起3个日历日。
七、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单位:(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八、异议的受理方式
如果对本项目的采购方式有异议的供应商、单位或个人,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实名反馈方式提交。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