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略)]岐山县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施工三标段:(略)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略)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略)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略)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炬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略)
中标候选人(汉水建设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略)
中标候选人(中城易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略)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炬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略)
中标候选人(汉水建设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略)
中标候选人(中城易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略)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炬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略)
中标候选人(汉水建设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略)
中标候选人(中城易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略)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若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书面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略)
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2.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
3.相关证明材料;
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 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质疑函应提交原件(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针对同一事项重复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不再受理。
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略)
三、其他
1、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略)
2、公示媒体:(略)
3、工期:(略)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岐山县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