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城区花园后街(略)-1号房地产 的使用权招租条件说明 一、标的物信息 本次招租标的物位于惠州市惠城区花园后街(略)-1号,出租建筑面积为(略).(略)平方米。 二、租赁期:(略) 三、竞价标底 每月租金¥(略).(略)元(人民币壹仟柒佰壹拾贰元整),最终以成交价计,租赁期内每满2年每月租金按原租金标准递增8%;装修免租期 3个月。 四、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方式,每次增价幅度(略)元起,直至成交。 五、竞拍人条件 1、竞拍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事业单位,具有合同履行能力和相应资金保障,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报名竞拍需交竞价保证金¥6,(略).(略)元(人民币陆仟元整),竞价保证金按规定转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城分中心指定账户。 六、其他条件 1、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后合同终止,乙方须退还房产。到期续租需参加甲方的公开招标,按招投标结果确定能否续租,这意味着乙方不能自动获得续租权利,需要参与竞争。 2、合同协商解除或因不可抗力解除或合同期满后,需经检查房屋无破损,甲方才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这对乙方保持房屋完好提出了要求,否则可能无法全额收回履约保证金。 3、中小学校周围二百米范围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营业性游艺娱乐场所以及其他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 4、乙方对租赁物及配套设施只有租赁使用权,没有改造权,装修装饰、加建临时建筑物或改变使用功能都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且要保障物业安全和结构完整,这限制了乙方对房屋的自主改造权利。 5、房屋租赁期内,乙方作为实际管理人,承担房屋内所有安全事故责任,包括高空抛物、水电使用不当、人身伤害等,如造成甲方损失需赔偿,这明确了乙方在安全方面的重大责任。 6、乙方从事违法违规活动的,甲方有权立即无条件收回房产,且不予返还履约保证金,这是对乙方行为的严格约束,一旦违法违规将面临严重后果。 7、租赁合同终止时,除可搬动的设备及物品外,其余装修饰物及配套设施归甲方所有;乙方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占用房屋的,应按租金标准两倍支付逾期占用费。这关系到乙方在合同结束时对装修和财物的处理,以及逾期占用的高昂成本。 8、租赁房屋以现状出租,租赁方根据经营或使用需求自行进行装修,装修好后需经过房屋鉴定后才能营业。涉及需要维修、维护的内容由竞得人负责,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9、本招租项目自竞得人与租赁方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租。 (略)、成交确认后,要求竞得人在(略)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订《租赁合同》,逾期未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租赁经营权。竞价方需认真阅读委托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范本,竞得租赁标的后,必须严格按照委托方提供的合同版本签订合同,如竞价方不按照《房屋租赁合同》范本签订合同的,视为竞价方放弃竞得资格,在报名时所缴纳的竞拍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略)、竞得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略)天内必须预交付两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并预缴一个月租金,待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乙方无违约,结清房租、水电费,完成交接手续后押金才可退回。 七、未尽事宜,报名前竞价者须先电话咨询工作人员。如需查看标的物请致电委托方,委托方联系人:(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