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万安县(略)-(略)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万府办字〔(略)〕(略)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蔴源垦殖场,县直有关单位:
《万安县(略)-(略)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第(略)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万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略)年(略)月(略)日
万安县(略)-(略)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实施方案
为有效控制我县松材线虫病,坚决遏制松材线虫病的扩散蔓延,确保我县森林资源生态安全,根据国家林草局《关于科学防控松材线虫病疫情的指导意见》(林生发〔(略)〕(略)号)《关于印发<全国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计划>的通知》(林生发〔(略)〕(略)号),省林业局《江西省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计划》《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赣林造字〔(略)〕(略)号)《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略)年版)》《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根据(略)年秋季普查,全县松材线虫病发生面积5.3万亩,病枯死松树3.3万株(病死树(略)株、枯死树(略)株),共(略)个小班,主要危害树种马尾松,受灾面积大,清理任务重、防治难度大。疫情分布在潞田镇、韶口乡、百嘉镇、窑头镇、罗塘乡、芙蓉镇、五丰镇、枧头镇、沙坪镇、弹前乡、夏造镇、宝山乡、武术乡、涧田乡等(略)个乡镇,高陂镇无疫情,顺峰为拔除疫点乡镇。
二、防治目标和任务
(一)防治目标。以减少疫情发生面积和乡镇疫点数量、减轻灾害损失为目标。具体目标是到(略)年松材线虫病秋季普查时,全县松材线虫病发生面积和病死松树数量较(略)年下降(略)%以上;全县病死松树的监测覆盖率(略)%;除治疫点内所有病死松树、除害处理合格率达到达到(略)%;松木及其制品调出检疫和调入检疫抽检率达到(略)%;高陂镇连续二年实现无疫情,达到拔除疫点要求;枧头镇实现无疫情;巩固拔除顺峰乡疫点成果。
(二)防治任务。根据(略)年秋季普查结果,本年度防治总面积5.3万亩,清理病枯死松树(略)株;打孔注药(略)亩;飞机喷药防治(略)亩;封育(略).(略)亩,释放天敌花绒寄甲(略)万头。
三、时间安排
(一)集中调查时间
时间为(略)年9月上旬至(略)年(略)月底。完成秋季普查并结合普查结果,制定印发(略)-(略)年度的防治计划。
(二)除治时间
1.集中采伐除治。(略)年(略)月1日至(略)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秋冬季枯死松木的集中清除销毁工作。为确保除治质量,县林业局聘请第三方监理公司参与集中除治监管和县级自查验收。
2.完成更新改造。(略)年4月中旬前及时完成更新造林和补栽补造。
3.即死即清处置。结合疫情实际,建立疫木清理常态化机制,采取集中清理和日常清理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日常清理需按照当日采伐疫木当日山场就地粉碎(削片)或烧毁的要求进行处置。各乡镇场要建立疫木日常清理队伍,完善疫木日常清理模式,提高疫木清理成效。
4.做好疫木处置。疫木安全利用企业要在(略)年3月底前完成疫木处理,同时将厂区按要求清理干净。
5.开展“回头看”。(略)年3月底前完成对辖区内去冬今春病死松树集中除治和疫木除害处理情况开展“回头看”工作,及时查缺补漏,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除治任务。
(三)防治时间
1.松褐天牛防治。(略)年2月至(略)年6月,完成松材线虫病的传播媒介松褐天牛的综合防治工作(释放花绒寄甲和飞防喷药)。
2.打孔注药防治。(略)年(略)月-(略)年2月,完成田北画村景区周边大径级马尾松的打孔注药防治工作。
3.疫点常年巡查。各疫点乡镇组建常年巡查队伍(以专职护林员和生态护林员为主)对新的枯死松树进行巡查和清理;开展松材线虫病监测日常巡查(江西防控APP),及时上报监测结果。
四、除治工作要求
(一)除治主体
集中采伐除治和即死即清除治均由各乡镇场负责聘请专业除治队伍进行除治,县林业局明确除治范围、除治时间等要求,并指导乡镇场做好监督管理工作。采取打孔注药、释放天敌和飞防防治措施由县林业局负责,乡镇场配合。
(二)采伐及造林要求
1.营造健康森林。将松材线虫病防治与森林质量精准提升、低质低效林改造、壮大乡村产业以及赣江源区综合治理等项目相结合,以交通主干道两侧、景区周围、城镇周边、松材线虫病重度发生区为重点,加快改造、提升森林质量,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2.造林树种选择。除治小班属于国家公益林的,只能种植乔木树种,省级公益林除不能栽植茶叶、果树、油茶等经济林外,其他树种由造林户自行选择;除治小班属于商品林的,树种选择应以商品林培育树种为主,支持发展经果树、中药材、林下经济等。根据我县的林地条件及气候特点,结合当前市场,推荐造林树种为杉木、楠木、枫香、木荷、华桐、檫树、苦楝等,新造林树种不得为马尾松,造林树种配比要求针阔混交,阔叶树比例不能少于(略)%,纳入赣江源区综合治理项目的严格按照造林作业设计的树种配比造林,油茶苗木必须在省定点的苗圃调苗造林,其他树种有良种的,应尽量使用良种苗。上山造林的苗木必须使用本树种有关规定标准的1、2级苗木。
3.采伐审批管理。依据秋季普查和重点区域区划结果,凭林农申请,按照原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赣林造字〔(略)〕(略)号)精神,及时做好采伐作业设计和造林设计。乡镇要依据林木所有权人申请,以及拟改造山场林种、树种、病枯死松树比例,提出意见报县林业局审批后按程序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
4.确保造林质量。高速、高铁、国道等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可视范围原则上不采取全垦整地,尤其是深翻土地破坏植被,极容易造成水土流失,破坏环境。清理山场可适时适地选择炼山,炼山前,各乡镇必须按规定报送野外用火审批并在林业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各项炼山前的准备工作。点火炼山时乡镇要与县应急管理局联系,聘请专业扑火队或本乡镇的半专业扑火队现场看守,确保野外用火的安全。也可聘请专业公司使用机械将山场采伐后的剩余物归拢装运至山下粉碎利用。
五、疫情防治要求
按照《江西省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计划》关于分区分级管理要求,全县顺峰乡、高陂镇无疫情,芙蓉镇、枧头镇为轻型疫点,其他均为重型疫点。对重型疫点乡镇,按照先封后伐原则,以疫木处理能力和监管能力决定年度采伐量,再根据对生态敏感区的影响程度、所处交通区位等区划为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进行分区管理,分类施策:
(一)防治区划
1.重点防治区。主要交通干线及城镇周边区域,包括高速和高铁及连接线、杨万线、G(略)国道、(略)国道、县城城区、主要景点周边可视范围等,涉及小班(略)个小班,面积(略).6亩。重点防治区实行“清、改、补”三项措施。一是常年坚持清理病死松树;二是对马尾松占比较高、死树量大的林分,加强松林改培,促进林分“针改阔”,积极营造健康森林;三是对马尾松占比低,死树量小的林分,加强抚育改造,及时补栽补造。
2.一般防治区。重点防治区以外区域均为一般防治区,涉及(略)个小班,面积(略).7亩。区域内所在乡镇政府为防控主导,林业技术人员配合,最终由县林业局依据年度采伐限额指标、森林类型、山场病(枯)松树比例,确定每块山场的具体清理方式、面积等。一般防治区采取“封、改、清”三项措施;一是针对上乡片区域的马尾松林,在加强巡查监管,确保疫木不流失的前提下,采取疫情封锁措施,促进林分自然更新,防止疫情人为扩散。同时,采取释放天敌降低松褐天牛种群密度的措施,减缓疫情自然扩散蔓延速度。二是“改”和“清”同时进行,在不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对松树占比较高、死树量大的林地,结合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低产低效林改造等项目,加强抚育改造,并及时补植补造,促进林分“针改阔”,积极营造健康林分。生态脆弱区域原则上不得采取皆伐更新措施。
3.无疫情区。加强常年巡查监测,发现疫情及时处置。建立死树清理常态化机制。对有保护价值的松林进行打孔注药进行保护。
(二)主要防治措施
疫木清理工作按照由“由外向内、先轻后重、先易后难、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彻底清除防治区内所有枯死松树,并集中粉碎或焚烧处理。除治过程要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最新印发的《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略)版)》要求。
1.枯死松树清理。除治队伍以小组为单位组织专业除治队伍开展枯死松树清理除害,每个小组设置1名组长,组长负责整个除治过程中作业人员施工安全、施工流程规范、施工技术达标,并配备旁站式监督人员。以实现疫情整体可控、逐步压缩、定点清除为防控目标的重型疫区,疫木伐桩高度不得超过5厘米,可不做剥皮、掩埋处理;重型疫区内以拔除疫情为防控目标的疫点和轻型疫区,伐桩高度不得超过5厘米,需对伐桩进行处理。1公分以上的枝桠全部进行清理,并移至空地烧毁,焚烧处理必须全面彻底,严禁作为各种生产、生活原材料(包括生活烧柴)。除治的疫木进行粉碎、削片、旋切处理的,粉碎物最大粒径不超过1厘米,削片厚度不超过0.6厘米,旋切厚度不超过0.3厘米。
2.钢丝网罩处理。仅对山高坡陡、不通道路、人迹罕至,且疫木不能采取粉碎(削片)、旋切、烧毁等处理措施的特殊地方,可使用钢丝网罩进行就地处理,除上述情况外,严禁使用。处理方法:(略)
3.媒介昆虫防治。封控区采取释放花绒寄甲进行防治,通过花绒寄甲对松材线虫媒界-松褐天牛进行寄生,在同一块林区不间断释放多年,使花绒寄甲在松林中建立起种群,以达到逐步降低天牛密度的目的。县城周边罗塘乡、五丰镇部分区域采取无人机喷洒药物防治松褐天牛。
4.打孔注药。高陂镇田北景区周边的大径级马尾松实施打孔注药进行防治。注药后在进山路口醒目位置设置警示牌,确保人畜安全。
5.检疫封锁。全面落实国家林草局《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规定,强化疫木源头管理,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外来松科植物及其制品的调入检疫,承运松科植物及其制品的,必须查验《植物检疫证书》,拒绝未经除害处理的松木及其制品入境;各乡镇和部门应加强巡查清理以及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单位或个人违法违规采伐、调运、加工、使用疫木的行为。
(三)监管措施。各乡镇场要充分发挥林长制“一长两员”作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采伐、运输、加工、经营和使用疫木及其制品等行为。要严格落实疫木清理现场监管制度,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人和山头地块,并指定监管人员在疫木清理现场实施监管,监督检查疫木和伐桩处理质量,同时做好疫木采伐流向监管台账。疫木安全利用企业要做好疫木收购和销售台账,详细登记运输时间、疫木来源地点、运输车号、运往企业、过磅数量等情况。每车疫木在装运前首先要向当地乡村监管员报告,及时登记流向台账,开具运输证,再运输至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乡镇监管员和疫木安全利用企业负责人必须将信息上传至江西防控APP。疫木安全利用企业须在疫情除治期结束前,彻底清理厂区疫木,实现疫木清零,未在规定时限内对收购疫木进行无害化处理加工的,将一律按相关规定作出处理,严重违规的企业将取消疫木安全利用资质,并严格做到“疫木不出县”。县林业局要对除治质量进行指导和重点抽查,对除治质量不高、监管不力的乡镇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整改不到位的核减实施主体的清理经费。县林业局、县***等单位要加强综合检疫执法,各乡镇加强配合,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加工、经营和使用疫木行为,严防疫木流失。
(四)档案管理。各乡镇场和县林业局要加强档案管理,收集有关文件、方案、经费等资料以及相关会议资料;监测、普查、取样、鉴定、检查等工作台账;疫木去向、运输证台账;除治作业、现场图片、影像资料等;验收和绩效评价资料、工作总结等资料。
六、除治绩效评价及资金保障
(一)除治绩效评价组织形式。采取由乡镇场自查、林业局抽查和第三方监理相结合方式。
(二)验收和绩效评价时间。(略)年4月中旬前完成。
(三)验收和绩效评价内容。一是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评价(略)-(略)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目标完成情况。二是疫情防控组织管理。评价乡镇政府主体责任落实、除治计划落实、监管落实、宣传培训、档案管理情况。三是山场除治质量。县林业局聘请第三方公司进行,对小班死树清理完成情况、防治现场疫木和枝桠除害处理质量、伐桩处理质量等。四是疫木管控情况。疫木流向台账,除治山场周边农户房前屋后薪材、木材存放情况。
(四)验收和绩效评价方法。对各乡镇所有疫情小班全程监督,全部纳入验收并作评分。
(五)验收和绩效评价结果应用。验收和绩效评价结果纳入
(六)资金保障。县财政统筹资金足额保障松材线虫病防治及疫木除治经费。采取即死即清除治的,由县林业局和乡镇场根据工作量现场核定基础费用,各乡镇场实行包干。实施生物防治和打孔注药等综合防治的经费由上级下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金解决,集中除治期实施“清、改”方式清理的,根据(略)年秋季普查上传江西线虫防控平台小班死亡株数,参照往年标准给予补助。清理山场营造乔木、灌木、油茶的,经县林业局验收合格,纳入赣江源综合治理等项目。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县委、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组长,县有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指导专班,工作完成后专班自动撤销。
(二)压实主体责任。乡镇党委政府是松材线虫病防控责任主体,实行党委统一部署,党政同责。一是要落实乡、村、组三级干部对松材线虫病防控责任,统筹安排好本辖区内疫情山头地块的队伍力量布置,落实网格化管理,并进行公示,做好全面除治工作。二是要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制定时间表,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略)年3月(略)日前全面清理到位。三是要加强宣传教育,督促农户积极配合除治工作,禁止农户捡拾疫木和枝桠柴,同时要组织力量对农户房前屋后的疫木柴进行全面清缴,集中统一处理,严禁疫木外流。四是要积极协调处理好在除治过程中发生的矛盾纠纷,确保辖区内的病枯死松树清理工作顺利开展。五是要加强对除治公司(专业队伍)工作的全程监管、检查,并指导除治公司(专业队伍)抓好安全生产。
(三)加强联防联治。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合作和协调,联防联治,互通信息,统一推进疫木清理工作,确保除治成效。县林业局、县***、各乡镇场等单位要形成合力,不断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控的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特别要严厉打击非法采伐、运输、加工、使用和利用疫木等行为,防止疫情人为传播扩散。
(四)加大宣传引导。各乡镇场要及时召开各级会议宣传疫木除治工作的目的意义、政策法规、工作要求,以及松材线虫病防控的紧迫性,积极营造全社会大力支持和主动参与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抓实指导调度。建立健全调度机制,到(略)年3月底前,县林业局4个分片指导组要对各自包干乡镇疫木清理工作实行半月一调度。对工作进度滞后或清理质量差的乡镇,责令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