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山镇干部职工周转住房项目合同 甲方:(略) 法定代表人:(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乙方:(略) 法定代表人:(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共赢的原则,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就孤山镇干部职工周转住房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略) 2.建设地址:(略) 3.建设规模及内容: (1)新建宿舍楼1栋:(略) (2)新建消防水池1座:(略) (3)室外工程:(略) 4.项目总投资:(略) 5.工期要求:(略) 第二条工程质量与验收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 准》(GB(略))、《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略))、《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略)) 等相关规范、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及甲方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专项验收及整体竣工验收; 2.工程隐蔽部位施工前,乙方需提前(略)小时通知甲方及监理单位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并记录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乙方不得擅自隐蔽,否则需承担返工、整改费用及工期延误责任; 3.工程竣工后,乙方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申请,甲方应在收到申请后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乙方需在甲方指定期限内整改完毕,直至验收合格,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一)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略) (二)付款方式 1.预付款:(略) 2.进度款:(略) 3.尾款:(略) 4.质保金:(略) 甲方无息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若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未按 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甲方有权从质保金中扣除相应维修费用,不足部分有权向乙方追偿。 (三)付款凭证 乙方每次申请付款时,需向甲方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发票及甲方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质量保修 1.质保期2年,质保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质保期内,若工程出现质量缺陷,甲方应在发现缺陷后7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需在收到通知后(略)小时内派员到场维修(紧急情况需(略)小时内到场);乙方未按时派员维修或维修后仍不能解决问题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质保金中直接扣除。 第五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负责提供施工所需的施工场地,并确保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 2.负责办理本项目施工许可等相关审批手续(若需乙方配合,乙方应予以配合); 3.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等资料,并组织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 4.委派甲方现场代表,负责监督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的相关事宜,行使合同约定的甲方权利;甲方现场代表的指令发出,乙方应予以执行; 5.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与周边单位、居民的关系,处理相关纠纷,确保工程顺利施工。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设计文件、规范标准及甲方要求组织施工,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2.负责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报甲方及监理单位审核同意后执行,并按进度计划推进工程施工,定期向甲方报告工程进度; 3.委派乙方李晓英为项目经理,负责现场施工管理、协调与沟 通,项目经理需全程在岗履职,项目经理的指令代表乙方行为; 4.负责采购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的建筑材料、设备,所有材料、设备进场前需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经甲方及监理单位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严禁使用不合格材料、设备,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 5.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承担因施工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第三方损害赔偿责任;施工期间需遵守环 保、消防、交通等相关规定,承担相关费用,若因违规操作被相关部门处罚,处罚费用由乙方承担; 6.负责工程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制,确保竣工资料完整、规范,符合归档要求,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略)个工作日内将完整的竣工资料移交甲方; 7.施工期间负责保护施工场地周边的公共设施、绿化等,若造成损坏,需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工程质量不合格或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乙方需无条件返工、整改,直至合格,承担返工、整改费用及工期延误责任; 2.乙方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或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或项目经理未按约定到岗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乙方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七条合同变更与解除 1.任何一方如需变更合同内容,需提前(略)日书面通知对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变更协议后方为有效;变更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变更内容涉及工程价款或工期调整,应在变更协议中明确; 2.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已完成工程量按合同约定结算。 第八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其他约定 1.本项目委托的监理单位的权利义务按监理合同约定执行,乙方需服从监理单位的合法监理指令; 2.施工期间,乙方应接受甲方及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开展质量、安全、环保等专项检查工作; 3.本合同所有附件(包括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中标通知 书、投标文件、技术交底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质保期届满且甲方支付完毕全部款项后失效; 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