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2.资质要求:(略) 3.拟派项目经理要求:(略) 备注:(略) 4.财务要求:(略) 5.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 5.1须满足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要求;若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开标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略) 6.其他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 6.1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略)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截图或承诺书】。 6.3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提供承诺书)。 6.4投标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提供承诺书)。 6.5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略)〕3号)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略)〕7号文件规定,河南省企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外省企业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至少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7.1联合体成员2家。 7.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7.3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及以上成员在本项目中共同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如承担不同专业任务,直接按照联合体协议中承担该专业任务的成员单位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相应的资质等级。 7.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特别提醒:(略) |